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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实验教学规程

编辑:晏鹏    2014-10-11 

一 、实验教学的总则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为加强实验教学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保证人才的培养质量,制订本规程。

二、实验教学的指导思想

1. 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建设、设计和规划实验教学内容,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的实验教学目标。

2. 结合生命学科发展特点,构建相对独立于理论课程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建设独立实验课程。鼓励跨学科组合实验课程,加大实验教学的学时比重,凸现实验教学的育人作用。

3. 加快实验项目的改革与创新,鼓励高水平的教师从事实验教学,注重实验教学内容同科研成果的衔接,体现实验内容的新颖性。减少重复的验证性实验,不断引入国内外的新技术和新理论,开发与实施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使有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的课程达到实验课程总数的75% 以上。

4. 扩大实验室开放范围,鼓励不同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软硬资源的共享,保证实验资源发挥最优效能。在一定条件下,学生可以选择实验课程与项目,可以全天候使用实验室里的仪器设备,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利用实验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课外科技创新实验。

5. 推动实验教学方法的科学化、实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和实验考核方法的多元化,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实现实验课程的教学功能和育人功能。

1)实验教学方法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主”的模式转变为“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模式,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的开展。

2)改进实验教学手段,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网络通信技术,提高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网络平台,加快数字化的实验教学资源(虚拟实验、在线辅导材料等)的建设,开展网上实验教学指导及计算机化的面向过程的实验教学管理,并进一步实施计算机化的实验室管理。

3)变单一实验评价为多元实验评价,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的过程评价。考核方式多样、全面,包括实验操作、实验报告撰写(结果的准确度)、实验问题问答、实验室实验、笔试、实验设计等,实验考核包括至少上述方式中的三种。考核过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实验报告、平时考核、期末考核、自主设计实验等。

三、实验课程的实施

1. 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结合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要求,开设必需的实验并达到分组要求,主要基础课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其它课程达到90%,总体达到95%以上。

2. 实验教学计划是学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实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由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制定与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执行。实验教学计划经学校审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实验课程进行调整或者增减变化的,应由生命科学实验教学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副院长主持论证、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实施;新开实验课程应由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列入培养计划。

3. 实验教学大纲是基本的实验教学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确定实验室建设及规划的主要依据。凡培养计划设置的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整体优化的原则。实验教学中心及主讲教师应按照大纲要求,开出全部必做实验,积极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选做实验。

4. 实验课程内容及项目若有更新和增减变化,其实验教学大纲应及时进行修订,使其始终保持与实验内容及项目执行的一致性。实验教学大纲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实验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负责制定或修订,院系教学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5. 实验教学大纲要对本课程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实验项目选定的原则和学时分配、各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教学方式、考核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掌握本实验室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

6. 所有实验教学,都应配备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的实验指导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应说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步骤、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应有所区别,对高年级学生在实验指导书中,可以只说明实验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实验方案的设计、仪器的安排,都由学生自己动手,教师仅起指导作用。

7. 实验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实验教学教案并做好预实验工作;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报教务处备案;对于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应有试讲试做要求。

8. 学生参加实验课程的学习,必须完成实验报告的撰写,指导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加注评语和评定成绩。不能完成实验或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实验报告的学生,应让其重做。

9. 实验课程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应在每学期实验结束后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参照实验报告和实验课中能力体现评定成绩。独立实验课的成绩可按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百分制评定成绩。理论课附属的实验,其实验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考试成绩。

四、实验教学的质量监控

1. 建立完善的实验教学检查机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实验中心组织实验教学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教师的实验教学状况和履行教师职责情况。检查的方式以抽查、听课、开座谈会为主要形式,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 建立实验听课制度,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应对开出的所有实验课程进行一次检查性听课,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载。

五、实验教学条件保障

1.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实验教学秩序、效率和安全,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2. 建立鼓励高职称、高学历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的聘任机

制和激励方案,吸引高水平教师参加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以此改善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的知识水平与能力、职称结构。以教学建设基金为载体,鼓励教师立项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推动实验教学的深化。

3. 学院行政每年初确定实验教学中心的预算,逐步增加实验教学经费,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以及实验内容的不断更新。

4. 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围绕实验教学的需要开展,并根据实验教学的特点,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不断调整实验室布局、整合实验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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