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寒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今年寒假从1月20日(农历腊月初一,周二)开始至2月27日(农历正月初九,周五)结束。下学期2月28日(农历正月初十,周六)报到注册,3月2日(农历正月初十二,周一)开始正式上课。教职工、党政管理人员自1月28日(农历腊月初九,周三)开始轮休,2月26日(农历正月初八,周四)开始正常上班。
二、寒假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形势、安全知识和公共卫生防疫教育,引导师生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自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防事故发生。
三、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封楼时间为1月20日中午12:00,开楼时间为2月27日中午12:00,具体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共同负责。少数因家在外省、经济困难以及学习需要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家长(监护人)、辅导员、导师同意,学院、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严格审批,由后勤管理处统筹安排住宿。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留校学生(含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寒假期间,广大师生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与现象。
五、轮休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结合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认真谋划2015年工作;继续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做好下学期的“三教”落实等教学相关工作(具体安排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织好科研项目申报、在研项目实施及结题工作;做好艺术类招生、研究生考试阅卷以及教育硕士、继续教育等教学培训工作;加强进行就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毕业班学生利用假期收集就业需求信息;做好学生实习实训中心、中山北路改造等工程建设和文科大楼建设方案论证工作;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水电管网、校园环境等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整治;做好假期供水、供电、供气、互联网等保障工作; 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等。
六、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借开展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参加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禁止公款聚餐、相互吃请,禁止单位之间相互送礼,厉行勤俭节约,抵制不正之风,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六个不准”,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七、春节期间,有关单位要做好拥军优属和慰问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教职工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困难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留校学生寒假春节期间的学习生活,使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八、轮休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通讯畅通,离开芜湖必须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并报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到岗值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班室(赭山校区值班室电话:3869227;花津校区值班室电话:5910110),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式两份)请于1月19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联系人:李海燕,电话:5910027)。值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九、寒假前,各单位要重申校纪校规,要求师生员工按时返校报到,特别是党政管理干部和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务必提前到校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初,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教职工的到校到岗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