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核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通知

编辑:晏鹏    2014-09-27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计划核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23日至1021日,各学院指定专人进入教务系统,打印、核对本院下学期教学计划。对于因系统问题等出现的错误,请及时通知教研科进行纠正。

二、注意事项

1、教学计划核对时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计划管理”、“打印报表”、“教学计划打印”,进入教学计划打印窗口,选定相应内容打印出教学计划进行核对。

2、本次教学计划核对将于1021日停止,届时系统关闭,无法进行变更处理。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务必明确本次教学计划核对的程序,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操作。

3、各学院应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不得轻易变更计划安排。确因特殊情况要求变动计划,须说明变更理由,教学院长须签字。

4、本次教学计划变动申请(必修课程学期变化、增开、不开,选修课程新开),按照教学计划变动单模板(模板位于:FTP公共文件下载—教研科—教学计划)提交纸质材料。

5、请各学院认真核查下学期开课计划,计划核对及任务落实完成后,一律不得随意变得。

三、核对过程中请注意以下要点

1、所列学期开设课程是否完备,若与教学计划对比有遗漏和多余课程等课程情况,请及时以纸质形式反馈教研科,以便及时处理(请特别注意核对已往开设过的课程)。

2、核查课程开课学院是否正确(尤其是公共基础课程),并积极与该门课程的开课学院联系,以便及时落实教师。

3、请承担其他学院开课任务的单位注意核查,不要忘记本院给其他学院的开课任务。(尤其是承担公共课任务的学院和教学单位务必注意核查清楚,不能出现遗漏)

4、务必认真检查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开课代码(包含了开课学院的信息)、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开课学院、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备注等信息(专业方向课程须明确方向,且专业方向的名称必须准确、保持前后一致)。若出系统输出错误,请直接在教学计划、教学任务通知书打印表上更改,无需提交变动申请。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