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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补休安排的通知

编辑:晏鹏    2015-04-02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补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5日放假,46日(星期一)补休。

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到岗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安排好节假日调课工作。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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